前言
1. 范圍
2.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3. 術語和定義
4. 城鎮(zhèn)燃氣
5. 燃氣管道及設備
6. 燃燒器具
7. 燃具排煙技術條件
8. 報警器和緊急切斷閥
附錄A《資料性附錄》不同海拔高度(H)及低壓燃具額定壓力(Pn)
參考文獻
前言
本標準的6.14、6.2.1、6.3.1、6.3.3為強制性的,其余為推薦性的。
本標準按照GB/T1.1-2009給出的規(guī)則起草。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提出。
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城鎮(zhèn)燃氣標準技術歸口單位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、太原煤炭氣化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、廣東萬家樂燃氣具有限公司、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、艾歐史密斯(中國)熱水器有限公司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海爾熱水器有限公司、櫻花衛(wèi)廚(中國)股份有限公司、北京菲斯曼供熱技術有限公司、美的集團有限公司、寧波市鄞州安邦管業(yè)有限公司、迅達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高勇、夏文超、余少言、鐘家淞、劉永興、鄭濤、黃國金、嵇永飛、徐?鋒、葉寶華、伍斌強、渠艷紅、楊小豐。
GB29550-2013
民用建筑燃氣安全技術條件
1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民用建筑中城鎮(zhèn)燃氣、燃氣管道及設備、燃燒器具、燃具排煙技術條件、報警器和緊急切斷閥的通用技術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民用建筑中壓力不大于0.4Mpa的管道城鎮(zhèn)燃氣。
2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/T3091 低壓流體辦理送用焊接鋼管
GB/T13611 城鎮(zhèn)燃氣分類和基本特性
GB/T16411 家用燃氣用具通用試驗方法
GB17905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(guī)則
GB50028城鎮(zhèn)燃氣設計規(guī)范
GB50494城鎮(zhèn)燃氣技術規(guī)范
CJJ12 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(guī)程
CJJ94城鎮(zhèn)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(guī)范
CJJ/T146城鎮(zhèn)燃氣報警控制系統(tǒng)技術規(guī)程
3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3.1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
供們居住和進行公共活動的建筑的總稱。
[GB50352-2005,定義2.0.1]
3.2城鎮(zhèn)燃氣 city gas
由氣源點,通過城鎮(zhèn)或居住區(qū)的燃氣輸配和供應系統(tǒng),供給城鎮(zhèn)或居住區(qū)內,用于生產,生活等用途的,且符合本規(guī)范燃氣質量要求的氣體燃料。
[GB50494-2009,定義2.0.1]
3.3 燃氣類別 sort of gases
根據(jù)燃氣的來源或燃氣燃燒特性指標,將燃氣分成不同種類。
[GB50494-2009,定義2.0.3
3.4燃具適應性 adaptability of appliance
燃具對燃氣性質變化的適應能力。
GB29550-013
[CJ/T3085-1999,定義7.1.55]
3.5界限氣(界限燃氣)limit gas
根據(jù)燃氣允許的波動范圍配制的標準氣體。
[CJ/T3085-1999,定義7.1.54]
3.6 煙道 smoke uptake; smoke flue
排除各種煙氣的管道
[GB50352-2005,定義2.0.29]
3.7燃氣燃燒器具(燃具)gas burning appliance
以燃氣為燃料的燃燒裝置的總稱。
[CJJ12-1999,定義2.0.1]
4城鎮(zhèn)燃氣
4.1質量、類別和特性
4.1.1城鎮(zhèn)燃氣的質量應符合GB50494的規(guī)定。
4.1.2城鎮(zhèn)燃氣的類別和特性應符合GB/T13611的規(guī)定。
4.2供氣壓力
4.2.1燃具前供氣壓力的波動應符合GB50028的規(guī)定。
4.2.2海拔高度大于500m的地區(qū),燃具前供氣壓力應根據(jù)燃氣密度變化進行修正,不同海拔高度(H)時低壓炊具額定壓力P?蓞⒄崭戒汚采用。
5.燃氣管道及設備
5.1管材及管件
5.1.1管材及管件應有技術說明書(樣本),說明書至少應包括下列技術內容:
a)用戶安裝使用:
1)適應介質(燃氣及冷、熱水等)條件;
2)適應環(huán)境溫度及安裝條件限制;
3)維護及維修;
4)其他事項。
b)產品技術參數(shù):
1)材料牌號和代號;
2)公稱尺寸(通徑)、外徑或內徑、公稱壓力和公稱壁厚;
3)產品標記及執(zhí)行標準;
4)其他事項。
5.1.2管材及管件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管材及管件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;
a)管材及管件的連接性能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,連接性能至少應包括1.5倍設計壓力的強度試驗和1.0倍設計壓力的嚴密性試驗,試驗條件及試驗壓力應符合CJJ94的規(guī)定;
b)采用鍍鋅鋼管螺紋連接時,應采用符合GB/T3091規(guī)定的熱浸鍍鋅鋼管,宜采用加厚鋼管;
c)采用軟管連接時,接頭的形狀及尺寸應與軟管的尺寸匹配。其拉拔(拔脫)強度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5.1.3
燃氣管材及管件的耐用性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a)與燃具連接的軟管的設計使用年限不宜低于燃具的判廢年限,燃具判廢年限應符合GB17905的規(guī)定,對不符合要求的燃具連接用軟管應及時更換;
b)其他燃氣管材及管件的設計使用年限應符合GB50494和相關產品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5.1.4管道系統(tǒng)的管道連接、管材和管件防腐、管道性能(運行壓力、氣密性、使用年限、冷熱補償、防沉降、防地震、防雷和防靜電等)應符合GB50028、GB50494和GJJ94的規(guī)定。
5.2設備
5.2.1燃氣調壓裝置、計量裝置和閥門應有技術說明書(樣本),說明書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:
a)用戶安裝使用;
1)適應燃氣類別;
2)適應環(huán)境溫度及安裝條件限制;
3)維護及維修。
b)產品技術參數(shù);
1)產品型號、標記及執(zhí)行標準;
2)產品結構、材料尺寸和性能;
3)連接尺寸、進出口工作壓力和工作溫度。
5.2.2燃氣調壓裝置、計量裝置和閥門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,其使用年限宜在10年以上。
5.2.3燃氣調壓裝置的進出口壓力及流量應與使用條件匹配,調壓裝置中超壓、欠壓防護裝置的性能和設置要求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當使用條件變化后,出口壓力的調整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a)海拔度升高后,調壓裝置的出口壓力應相應提高,其提高值可參照附錄A規(guī)定的燃具額定壓力和調壓裝置至最遠燃具的總壓力降確定;
b)用戶燃氣改為用代用氣(燃氣華白數(shù)變化)后,調壓裝置的出口壓力應相應改變,其改變值應依據(jù)燃具額定壓力(如10T天然氣P0=2.5kPa)和調壓裝置至最遠燃具的總壓力降確定;
c)調壓裝置的出口壓力調整后,應滿足燃具額定壓力和燃具額定熱負荷的需要。
5.2.4燃氣計量裝置的進出口壓力及流量范圍應與使用條件匹配,遠傳表、智能表的性能和設置要求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計量裝置的流量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a)家用燃氣表的流量應依據(jù)用戶所有用氣設備同時使用時的總額定熱負荷并通過計算確定,當用戶安裝一臺灶具和一臺熱水器,并同時使用時的總額定熱負荷宜。25~30)kW(采暖除外);
b)商用燃氣表的流量應依據(jù)燃具臺數(shù)和同時工作系數(shù)確定。
5.2.5燃氣閥門宜采用快速切斷式球閥,閥門過流切斷裝置和泄漏裝置的性能和設置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閥門的結構型式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a)閥門的公稱尺寸DN和公稱壓力PN應與管道匹配;
b)燃具前的閥門出口為軟管插入式接頭時,其接頭的開關及尺寸應與軟管匹配,其拉拔(拔脫)強度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產品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6.燃燒器具
6.1安全保護裝置
6.1.1炊具應設熄火保護裝置。
GB29550-2013
6.1.2半密閉式燃具應有防倒煙措施。
6.2燃具適應性
6.2.1燃具采用界限氣和(0.5~1.5)P。試驗壓力范圍內檢驗時應有良好的燃燒性能,不應產生不完全燃燒、析碳、回火和脫火現(xiàn)象。
6.2.2燃具適應性檢驗采用的界限氣和試驗壓力應符合GB/T13611和GB/T16411的規(guī)定。
6.3燃具額定壓力
6.3.1家用燃具額定壓力
6.3.1家用燃具應采用低壓燃氣(P<10kPa)。
6.3.2商用燃具宜采用低壓燃氣。
6.3.3商用燃具采用中壓燃氣時應有相應的安全保護裝置。
6.4材料及結構
6.4.1燃具材料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6.4.2燃具整體結構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6.5燃具說明書(樣本)
6.5.1燃具應有供技術人員使用的技術說明書和供用戶使用的使用說明書。
6.5.2技術說明書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:
a)燃具類型(按給排氣方式分);
b)燃氣類別及供氣額定壓力;
c)燃具額定熱負荷、額定熱輸入和熱輸出、產熱水率和水箱容水量(L)、熱水最高溫度等;
d)通風和給排氣;
e)供水(水壓、水質)、供電(交流電電壓、頻率和I類器具接地等);
f)燃具安裝。
6.5.3使用說明書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:
a)點火、熄火操作和調節(jié)方法;
b)熱水和采暖的操作調節(jié)方法;
c)警示標志;
d)防火、防爆和防中毒安全注意事項等;
e)維護與保養(yǎng)等。
6.6燃具用水電
6.6.1燃具用水的水壓、水量應與供水匹配。
6.6.2燃具用電的電壓、頻率、功率應與供電匹配。
7 燃具排煙技術條件
7.1敞開式燃具
7.1.1家用燃具使用換氣扇或吸油煙機等排氣裝置時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a)風壓(靜壓)不應小于80Pa;
b)風量應根據(jù)敞開式(直排式)燃具熱負荷確定;當采用換氣扇時,風量宜為40m3/kW;當采用吸油煙機時,峋宜為(20~30)m3/kW。
7.1.2商用燃具使用換氣扇或吸油煙機等排氣裝置時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;
a)風壓應根據(jù)排煙阻力確定;
b)送排風的風量應根據(jù)燃具熱負荷及排煙方式確定。
7.2半密閉式燃具
7.2.1燃具與排煙煙道應匹配,并應有可靠的防倒煙裝置。
7.2.2煙道的結構、性能和安裝要求應符合CJJ12的規(guī)定。
7.3密閉式燃具
7.3.1燃具與給排氣煙道應匹配,并應有明顯的給排氣接口標識。
7.3.2給排氣煙道的結構、性能和安裝要求應符合CJJ12的規(guī)定。
8報警器和緊急切斷閥
8.1報警器
8.1.1報警器的設置和安裝應符合GB50028和CJJ/T146的規(guī)定。
8.1.2燃氣泄漏/不完全燃燒報警器的產品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規(guī)定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;
a)無毒燃氣(天燃氣和液化石油氣等)泄漏到空氣中,其濃度含量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5%時應能報警;
b)有毒燃氣(人工煤氣等)泄漏到空氣中,其一氧化碳濃度含量(體積分數(shù))小于或等于0.02%時應能報警;
c)燃具不完全燃燒的煙氣泄漏到空氣中,其一氧化碳含量(體積分數(shù))小于或等于0.02%時應能報警;
d)報警器與緊急切斷應連鎖。
8.2緊急切斷閥
8.2.1緊急切斷閥的設置和安裝應符合GB50028和CJJ/T146的規(guī)定。
8.2.2緊急切斷閥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8.2.3與報警器連鎖的緊急切斷閥宜采用低壓電源( )、脈沖關閉和現(xiàn)場人工開啟型產品。
GB29550-2013
附錄A
(資料性附錄)
不同海拔高度(H)及低壓燃具額定壓力(P0)
表A.1給出了不同海拔高度(H)及低壓燃具額定壓力(P0)對照表
序號 海拔高度H/m 燃具額定壓力P0/kPa
人工煤氣 天然氣 液化石油氣
1 0 1.0 2.0 2.8/5.0
2 500 1.1 2.1 2.9/5.2
3 1000 1.1 2.2 3.1/5.5
4 1500 1.2 2.3 3.2/5.8
5 2000 1.2 2.4 3.4/6.1
6 2500 1.3 2.6 3.6/6.4
7 3000 1.3 2.7 3.8/6.7
8 3500 1.4 2.8 4.0/7.1
9 4000 1.5 3.0 4.2/7.5
10 4500 1.6 3.2 4.4/7.9
11 5000 1.7 3.3 4.7/8.3
12 6000 1.9 3.7 5.2/9.3
注:液化石油氣斜線前為家用或商用燃具額定壓力,斜線后僅為商用炊具額定壓力。